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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退学进“私塾” 违背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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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6 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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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语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施雨岑)“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5日表示,近年来兴起的“在家上学”和“退学上私塾”的行为,违背了义务教育法。

  在教育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吕玉刚强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

  他表示,家长想让孩子多接受一些国学方面的教育,这和上学并不矛盾。目前,国家统编的义务教育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教材都进一步充实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篇目,如果仍觉得不够,可以在业余时间到相关机构去学习。但是,这种学习“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替代我们正规的、规范的学校教育”。

  据他介绍,对于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送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将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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