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将收回科技大公司的“免责金牌”
华语社:福鲁哈尔:大科技公司已拥有煽起或遏制网络仇恨的能力,所以允许其对用户几乎所有非法内容免责的法律必须改变。
更新于2017年9月29日 06:02 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 拉娜•福鲁哈尔
回顾上世纪90年代中期,那是商业互联网的早期,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科技公司大力游说这样一个概念——它们就像是市镇广场,是被动承载他人行动的通道,为各种活动和思想交流提供便利,但不对其中任何活动负责。这里的理念是,这些从车库起家、创办了留言板、聊天室乃至当时新生的搜索引擎的创业家们,根本没有监测用户行为或者为其负责的法律或者经济“带宽”,而要求他们这么做将会扼杀互联网本身的发展。
时代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不仅Facebook和谷歌(Google)等各大互联网公司几乎能够监测我们的一举一动,它们还以日益高涨的热情当起了网络警察。看一看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爆发种族主义暴力事件后Facebook、谷歌、GoDaddy和PayPal的反应吧,这些公司纷纷采取行动,从它们的平台上屏蔽或者禁止右翼仇恨团体。
取决于你更担心仇恨言论,还是更担心言论自由,你可以说这些行动值得称赞,或不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但有一个关键的商业问题被遗漏了。网络基础设施公司Cloudflare的首席执行官马修•普林斯(Matthew Prince)很好地总结了这一点。在巨大的公众压力下,尽管有违Cloudflare声明的政策,该公司依然赶走了一家客户——右翼网站Daily Stormer。“我某天早上醒来时心情不好,然后决定有人不应该被允许在互联网上发声,”普林斯在做出这一决定之后说,“没人应该有这种权力。”
强大的科技公司有这种权力。然而,这些科技公司依然受益于(至少在美国是如此)给予它们“特殊”待遇的法律,后者让它们绕过其他行业的公司都不得不应付的法律问题。这相当于给世界上最强大的行业提供了数十亿美元的企业补贴。
这些科技公司的法宝就是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的法规里一个鲜为人知的部分。1996年出台的《通信内容端正法》(CDA)第230条让科技公司对用户的几乎所有非法内容和行为免责(除了类似版权侵犯和极少的联邦刑事检控等少数几个例外)。近年来,科技行业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来确保230条款能继续当它们的“免罪金牌”。
但强大的政治人士正在挑战这项法律。8月1日,一个由民主党参议员克莱尔•麦卡斯基尔(Claire McCaskill)和共和党参议员罗布•波特曼(Rob Portman)领导的两党参议员小组提交一项法案,拟在230条款里规定一个例外,使蓄意为性贩运提供便利的科技公司无法免责。推动此举的是骇人的backpage.com事件,为了牟利,这家公司积极地为在线性贩运创建了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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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是一条人人都会支持的立法——但那些最大的科技公司和行业游说组织不在此列。它们担心,此举会打开一个潘多拉魔盒,给它们带来没完没了的法律麻烦。这些组织在法案提交的几个月前就拿到了初稿,然而在法案起草过程中拒绝提供任何修改意见。波特曼办公室的发言人凯文•史密斯(Kevin Smith)表示:“我们履行了自己的尽职义务,连续数月在两党基础上约见科技行业,然而它们没有提供任何建设性反馈。”
科技公司表示,这是因为对230条款的任何修正都是不可接受的;它们提出了一些替代方案,比如出台更严厉的刑事法。代表谷歌和Facebook等公司的行业组织“互联网协会”(Internet Association)的发言人诺厄•特兰(Noah Theran)说:“整个互联网行业都希望终结人口贩卖。但有很多办法能够做到这一点,而无需修改一项对正当互联网服务具有根本重要意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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