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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患者剪破衣物 医院被索赔千元

作者:华语社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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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5 08:50: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抢救患者时的监控视频画面

  家属收到医院赔款后出具的收条

  华语社:9月11日下午,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接收了一位昏迷不醒的患者,经过急救医生全力抢救,患者终于转危为安。然而患者的父亲几天后找到院方,称医生抢救儿子时剪掉了衣裤,导致其裤兜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遗失,并要求医院赔偿,最终医院急诊科赔偿给家属1000元。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抢救患者却因剪破衣物反遭索赔一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对患者父亲李先生让医院赔衣服的做法表示不解,甚至有网友认为患者家属此举让参与抢救的医生“心寒”。也有网友认为医生未经家属同意擅自扔掉衣物,导致患者财物损失,理应赔偿。

  据参与抢救的医生夏剑回忆,这位患者姓李,是在工作时突然昏迷的,而后被120急救车送到中南医院。患者被送来时呼吸和心跳都已经停止了,由于情况非常紧急,参与抢救的医生第一时间为患者做了心肺复苏。

  夏剑说:“常规的心脏复苏需要按压、输液、上呼吸机等等,当时患者体征不稳定,我们还上了体外膜肺机,这些操作都需要去除患者的衣服。”

  夏剑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按照一般流程,剪掉后的患者衣物确实应该转交给家属或者陪同人员,但当时情况危急,剪开衣服后工作人员没发现重要物品,放在一边后就被工作人员丢掉垃圾桶里了。“关于这件事情,我们确实存在工作上的疏忽。”

  患者父亲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家属,他们对救护儿子的医护人员心存感激。但是医院随意丢弃患者衣物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妥的,家属最终索赔的1000元也不是漫天要价。

  对话

  医生:我们理解家属的索赔行为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急救中心副主任医师夏剑是参与此次救援的医生之一,他表示,接受心肺复苏的病人抢救争分夺秒、时间宝贵,而剪掉衣服是最快的方式。

  北青报:为什么救治时必须剪掉患者的衣物呢?

  夏剑:我们必须给这位患者做心肺复苏,整个抢救过程需要按压、输液、上呼吸机等等,这些操作都需要去掉病人的衣服。国际上惯常的做法就是把衣服尽快去掉,剪掉就是最快的方法。

  北青报: 剪开衣服之后怎么处理的?有发现现金等财物么?

  夏剑:剪开之后就把衣服丢在一边了,我们因为忙着抢救他就没有留意到衣服里是否有财物。家属提出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几天,之后也没有找到什么东西。当时只是想着抢救,有些细节我们没注意到。

  北青报:正常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患者的衣物?

  夏剑: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在抢救结束之后,如果患者需要就会还给患者,不需要的就丢掉。如果有重要财物的话,一般是交给家属或同行人员保管。但当时情况紧急,剪开衣服之后没看到什么重要物品,就把衣服放在一边了,衣服可能最后工作人员丢进了垃圾桶。

  北青报:您对患者家属的索赔行为怎么看?

  夏剑:说实话,最开始听到患者家属的诉求,心里确实有些不舒服。但后来想想也能理解,医院在这次事件中也有不对的地方,我们在抢救的过程中疏忽了整理病人衣物这一方面。虽然我们医生在抢救的过程中真的没有时间。

  北青报:有网友建议剪患者衣服时通知家属签字,医院会这么做吗?

  夏剑:这件事后医院肯定会注意保管患者的财物。至于剪患者衣服时要不要通知家属,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可以询问家属,但如果没时间的话也不能为了这个耽误病人救治,毕竟救人才是第一位的。

  北青报:这件事在网络传播后有什么后续?

  夏剑:今天早上我接到好几个电话,有热心的人也有原来的病患,他们听说医院被索赔之后愿意自己掏钱把1000元补给医院,这样来看医患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

  患者父亲:感谢医院但一码归一码

  22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中南医院见到患者的父亲李先生,他对网友的一些说法感到气愤,并认为不少人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发表的观点伤害了他们。

  北青报:为什么向医院索赔因抢救被剪掉的衣服?

  李先生:这种说法不准确,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件事。我们索赔主要是因为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身份证不见了,儿子裤兜里还有500元现金、一张银行卡、一包烟和数据线、打火机等。医院在抢救后丢掉了这些东西,后续补办的过程也比较麻烦,这属于医院的工作疏忽。

  北青报:您对医院剪掉衣服的行为认可吗?

  李先生:这个我肯定是认可的,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质疑过医院剪衣服不通知家属这件事,这是抢救的必要过程,我从未反驳。我只是觉得医院应该把儿子的衣物保管好还给我。

  北青报:索赔的金额有什么依据吗?衣服值多少钱?

  李先生:我索赔这些钱并不是漫天要价,根据遗失财物的估算价值,完全是合理的。除了500元现金,衣服包括上衣、裤子和一双鞋子,这些按照市场价来算,衣服索赔500元并不过分。其实我最初的目的并非是让医院赔衣服钱,只是觉得即使是剪坏的衣服也应该帮家属保存好。

  北青报:1000元跟医药费相比并不多,为什么还执意索赔?

  李先生:我和爱人都是退休职工,这次儿子的治疗费用已经交了差不多40万,除去报销勉强能够承担。我当时没想太多,就觉得人情和索赔并不冲突,索赔也是正当要求,况且医院也承认了自己的过失,这是我们双方达成的协议。

  北青报:有网友说,医院抢救了您儿子,您还向医院索赔,这种做法不地道,您怎么看?

  李先生:我对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心存感激,毕竟是他们救了我儿子的命。但一码归一码,医院提供的服务是有偿的,他们也要承担自己工作疏忽所造成的后果。(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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