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头目黄之锋罗冠聪获准保释
华语社:已经服刑两个多月的香港社运人员黄之锋及罗冠聪昨天获终审法院批准保释,终院已安排在下月7日审理他们的上诉许可申请。
两人办妥保释手续后在庭外称,虽然经历了两个多月的监狱生活,未来仍会坚持追求民主的信念。
这起案件昨天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处理。马道立批准黄、罗二人各以5万港元(约8700新元)现金和五万港元人事担保外出;另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留在报称的住址,并交出旅行证件,期间不得离港。
黄之锋和罗冠聪保释后,一起在终院门外见记者。黄之锋表示,不确定上诉能否获减免刑期,而自己涉及其他占领运动期间的案件也将宣判,可能会再入狱,目前他保释获短暂人身自由,会以平常心面对。
黄之锋感谢父母、女友、香港众志和同路人支持,并称:“我们未来会继续不屈不挠、迎难而上,我相信这次入狱并非唯一一次,可能未来我们这群年轻人会有更多机会入狱,但我们会坚持我们的信念。”
罗冠聪表示,这次经历不会影响他争取民主的决心。他说,在狱中的约两个月时间,社会上发生了很多事。他保释外出后,会与战友继续并肩作战。
罗冠聪说:“现时香港很多事情发生,很多政治风波,包括一地两检和议事规则的修订,未来很多事情,我很希望这次保释可以出来协助处理。”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常委罗冠聪以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2014年9月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掀开“占中”序幕。三人分别因参与非法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去年8月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之后律政司申请复核,高等法院上诉庭在今年8月中改判三人监禁六至八个月。
“双学(学民思潮、学联)三子”被改判入狱后,在香港社会引发不少争议,也有外国律师联署关注,但律政司强调依法办事,上诉庭的决定有理可依。
三人之后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但周永康这次没申请保释。罗冠聪昨天透露,这是因为周永康计划明年9月到海外升学,在时间上有所考虑,因此没有申请保释。
被判入狱半年的黄之锋,若继续在狱中服刑,料最快可在今年底出狱;周永康和罗冠聪分别被判入狱七个月和八个月,若继续服刑,相信明年初便可服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