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我们的祖国,

让中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世界 > 真情时刻

超市大门贴照片“通缉”用假钞购物男子(图)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13-04-14 21:42:49
来源:

超市大门贴照片 “通缉”用假钞购物男子(图)

  这组照片中,男子的脸部未打马赛克。(重庆晨报记者 苑铁力 摄)

  超市把该男子的无码照片贴在大门玻璃上

  律师表示这侵犯了男子的名誉权,超市应尽快把照片撤下来

  近日,在南岸区上新街和市五人民医院旁的“十多铺”超市门口贴出了3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名男子在超市付款的录像截图。超市工作人员说,这个人使用假钞,贴照片出来是想吓吓那些类似的人。但是,商家的做法也引起了不少市民议论。

  超市玻璃门上贴了三张照片

  昨日,记者在上新街旁的“十多铺”超市看到,大门玻璃窗上张贴的这组照片中,在收银台付款的男子脸部没有打马赛克。照片旁用红色大字写着“用假钞换取真钞”。

  照片截图显示拍摄时间是3月23日。亲眼目睹此事的超市工作人员刘女士回忆,此男子两次来店里使用假钞,张贴出的是男子第2次付假钞时的情景。

  照片中男子两次作案未得逞

  男子第一次使用假钞付款是在春节期间,当时他买了一包1.5元的口香糖,用一张百元大钞付款,随后又摸出十块钱给收银员。“那十块钱有破损,店员不收,男子就摸出一张一百块的,但是已经调包了,不是之前那张真钞。”刘女士对记者说。

  当时,有所察觉的刘女士在一旁立即提醒了同事。男子见露了馅,赶紧溜走了。

  让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3月23日下午1点左右,这名男子又出现在超市。这次他买的是一包10元的烟,直接掏出了一张百元假钞,店员对着光,摸了摸,发现是假钞。男子想把假钞从店员手里夺走,拉扯了一番,没有拿回假币,便跑掉了。

  “他一般都挑有人排队的时候,因为我们店没有验钞机。事发之后也没有报案,他来的第二天早上,我们就把照片贴出去了。”刘女士表示。“贴照片是公司的要求,贴出去之后用假币的是要少些了。每天上班的店员不一样,贴出来也可以提醒店员。”

  女子偷劲酒也被贴照片

  在市第五人民医院旁的“十多铺”超市门口,记者也发现了此照片。除此之外,还有一名女子的3张照片。

  “我也记不得是今年1月份还是2月份贴的了。”超市工作人员王女士介绍,照片上的女子来店里偷了一瓶劲酒,结果还没有走出店门就被发现了。“我们没有报警,大家都忙着上班,再说她酒也没有偷成。”

  律师说法>

  商家这样做是侵权

  用假钞、偷东西固然可恶,但照片就可以随意公之于众么?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涂绪说:“警方可以将嫌疑人的通缉照片公之于众。但是商家和个人是不行的。”

  涂绪律师表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由法院经过审判认定,超市和个人是无权认定的。在超市发现偷盗行为,可把小偷送到派出所或者报警,不能擅自张贴嫌疑人的照片。

  “即便是犯罪的人也有人格。超市应尽快把照片撤下来,不然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涂律师说。

  对于多次犯案的嫌疑人,商家可以向警方反映情况,提交证据以便惩处,保障商家的利益。

责任编辑:宋妍

>更多相关文章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热爱我们的祖国,让中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 。)
人民商场网、人民商城网出售、中华新闻网、华语新闻网出售、北京民心网(中国民心网)出售、国民新闻网(国民网)出售
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欢迎各界人士资助。北京华语社收款地址:中国工商银行(621226 1717005970049)杨志强收
本网站发布宣传文稿,(网站首页)每篇文章宣传费三百元,欢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发文 邮箱:903238507@qq.com
中军网官网:原《中华军事网》--官网。版权所属单位:北京市华语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5MBT1R.
Copyright@2012-2032 中军网官网(中华军事网)联系电话: 17071410443 、17611656736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语社: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邮箱: zhonghuaxinwen@163.com 微信:zhonghuaxinwenwang
北京市华语社新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原办公电话:010-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华语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