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振师道尊严”剔除害群之马
华语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上官云)在今年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提出“重振师道尊严”。此言一出,即受关注,言下之意耐人寻味,同时也引起人们思考:我们今天该如何重振师道尊严?
优秀传统源远流长 重振“师道尊严”正当其时
尊师重教是中国的优秀传统,早在公元前11世纪西周时期,就提出“弟子事师,敬同于父”。所谓“师道尊严”,即指为师之道尊贵、庄严,显示教师为受人尊敬的神圣职业。但曾几何时,教师归类于“臭老九”,斯文扫地。改革开放后,中国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和师资建设,从1985年起,把每年的9月10日设为教师节。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1578万。与2012年相比,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增加75.3万,增长50.9%。尽管近些年中国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事业发展向好,但教师行业也存在一些隐忧。
一方面,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地位待遇有待提高,导致师资人才流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在一些乡村,确实存在着教师待遇低、地位低的情况,让优秀人才无法充分施展才华。
另一方面,辱骂、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等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教师声誉。这些违反师德甚或社会公德的事件虽是个案,远不能代表教师队伍的主流,但因教师“为人师表”的神圣性,一旦发生即引起广泛社会关注,也引发了民众对教师群体素质的忧虑。
“不仅要有师德表彰这样的制度建立,同样要有师德‘一票否决’的细则。既要表彰师德好的老师,同样对师德存在问题的教师,要在其考核中有所体现。”全国政协委员张雪如是说道。
在如何加强师资力量建设、特别是提升教师水平方面,储朝晖认为,应从改革教师管理评价体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依法治教等多方面入手,还要注重提高教师地位、保障其待遇,为他们职业发展提供空间,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
“在教学上要给老师一定的自主权,同时可以考虑细化教师工资衡量、考核标准,调动优秀教师工作积极性。”储朝晖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