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信诈骗犯:要知在大陆审判 我早不干了
华语社:近日,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案件,包括主犯在内,85名诈骗团伙成员有一半来自台湾。
在法警戒护下,85名被告,分三个庭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总计有185名大陆民众受害,诈骗金额高达2900多万人民币。
两名台湾籍主犯张凯闵、林金德,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余83人,也获得14年至1年9个月的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北京市二中院还准许9名来自台湾的被告人家属、5家台湾媒体,旁听了审理。
这起在肯尼亚被破获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虽然是在境外从事犯罪行为,但案件的受害者,却全部是大陆居民。 这些犯罪团伙在肯尼亚设点,冒充大陆的公检法,向大陆居民拨打电话,疯狂实施诈骗。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我司法机关有司法管辖权。
2016年4月13日,团伙成员统一带头套,坐飞机押送回国。
同一天,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表示,据初步统计,近年来,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
从去年4月13号,45名台湾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回大陆,到今年的12月21号,也就是前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一年多来,该案就一直备受两岸各界关注,其中也包括了台湾方面对大陆司法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就在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回大陆第二天,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罗莹雪,就因此接受了质询。
面对质询,罗莹雪指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不要有政治意识的干扰,应该冷静下来就事论事。实际上,近年来,台湾电信诈骗团伙针对大陆实施的犯罪,已经给大陆民众造成巨大伤害。
2016年4月15日,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有一名吉林的女士,丈夫的死亡抚恤金被骗走以后,跳楼。还有一名熊姓的菜农,因为毕生的积蓄被骗,结果在银行门口自杀。
以前,涉及到台湾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常的做法是,第三地会将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台湾,由台湾警方侦办。然而事实上,一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却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司法惩罚。
前台湾警察大学教授亚洲警察学会秘书长叶毓兰称:“就算回来之后,恐怕也没有检察官要办,因为被害人在哪里,我们找不到。除非我们发函出差旅费,把大陆的被害人邀请过来,这是不太可能的。”
除此之外,台湾在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刑期短,主嫌犯往往只判一两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过是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在境外作案,受害人又在大陆,一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往往不被追责,最后就不了了之。
专案组民警张军称:“之前在印尼抓捕一批台湾籍,遣送回去;三个月后去菲律宾再抓捕一批台湾籍嫌犯,发现抓到的是同一个人。”
为了有力打击犯罪,从2016年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大陆。 大陆公安机关,也对他们展开了全面调查,不仅要查清全部犯罪事实,而且将这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
而在大陆接受审判,意味着这些被告,可能会面临比在台湾更高的刑期。想要钻法律的空子,也没有一点空间。
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要是知道在大陆审判的话我一定不敢做。因为在大陆刑期可能最长是无期,包括台湾家属来也麻烦,我一辈子算是完了。”